控制閥(Control valve)由兩個主要的組合件構成:閥體組合件和執行機構組合件(或執行機構系統),分為四大系列:單座系列控制閥、雙座系列控制閥、套筒系列控制閥和自力式系列控制閥。四種類型閥門的變種可導致許許多多不同的可應用的結構,每種結構有其特殊的應用、特點、優點和缺點。雖然某些控制閥較其他閥門有較廣的應用工況,但控制閥并不能適用所有的工況,以共同構建增強性能、降低成本的佳解決方案。
調節閥執行機構的選擇
為了使調節閥正常工作,配用的執行機構要能產生足夠的輸出力來保證高度密封和閥門的開啟。
對于雙作用的氣動、液動、電動執行機構,一般都沒有復位彈簧。作用力的大小與它的運行方向無關,因此,選擇執行機構的關鍵在于弄清大的輸出力和電機的轉動力矩。對于單作用的氣動執行機構,輸出力與閥門的開度有關,調節閥上的出現的力也將影響運動特性,因此要求在整個調節閥的開度范圍建立力平衡。
執行機構類型的確定
對執行機構輸出力確定后,根據工藝使用環境要求,選擇相應的執行機構。對于現場有防爆要求時,應選用氣動執行機構。從節能方面考慮,應盡量選用電動執行機構。若調節精度高,可選擇液動執行機構。如發電廠透平機的速度調節、煉油廠的催化裝置反應器的溫度調節控制等。
●五步再生步驟,反洗,吸鹽和慢淋洗,快沖洗,鹽箱補水,時間均可調節
●通過時間測試的水力平衡型活塞、密封圈和分隔柵調控水體流量和再生
●閥體材料為無鉛黃銅,強度大可耐高壓
●能夠配成30"直徑的軟化系統
●1-1/2"頂裝控制閥適用于小型商業/工業系統
●可選用7或12天的時間觸發再生,也可選用流量觸發再生或配成手動操作
●有效適用于過濾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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