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機網 通知公告】吉政發〔2019〕1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村生產力的重要基礎,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支撐。沒有農業機械化,就沒有農業農村現代化。近年來,我省農機裝備總量持續增長,農機作業水平快速提高,農業生產已從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轉向主要依靠機械動力,進入了機械化為主導的新階段。在新階段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對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壯大農業農村發展動能、加快提高農業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步伐、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以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滿足廣大農民對機械化生產需要為目標,以農機農藝融合、機械化信息化融合、農機服務模式與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相適應、機械化生產與農田建設相適應為路徑,以科技創新、機制創新、政策創新為動力,補短板、強弱項、促協調,破解制約瓶頸,優化推進機制,增強發展動能,著力解決農業機械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農機裝備產業向高質量發展轉型,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升級,推進形成以機械化促進規模化、現代化、推進產業化、提升組織化、發展市場化的農業機械化發展新格局,走出一條吉林特色農業機械化發展道路,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布局。
以“全程全面、高質轉型、分類梯次推進、統籌協調發展、整鄉整縣推動”為主線,突出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
農產品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和現代農業產業園、科技園、創業園“四區三園”建設,統籌全省中部、東部、西部“三大板塊”需求,聚焦糧食生產、畜牧水產養殖、園藝特產、設施農業、林果生產、農產品初加工“六大產業”發展,著力“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全面協調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
(三)基本原則。
——協調規劃,集成推進。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要同區域性規劃、規模化經營、宜機化發展、智能化建設相結合,圍繞突破薄弱環節、突出發展重點,將各方建設要素集成協同投放,形成推進合力,協調各方同向、同步、同頻推進工作,產生發展共鳴。
——突出重點,統籌兼顧。以全面推進為基礎、全程實現為目標,突出主要糧食作物生產,加快推進耕整地、種植、植保、收獲、烘干、秸稈處理等環節全程機械化,同步推進其他糧食作物和養殖、林果、蔬菜、特產、加工等各業機械化發展。
——因地制宜,分類實施。根據區域地理情況、優勢作物、經濟條件、生產規模、機械化條件和自然稟賦等因素,優選適宜技術路線和農機裝備,形成符合實際的農業機械化發展模式和農機裝備產業體系。
——科技支撐,融合發展。匯聚科研教學、裝備制造、推廣使用等多門類、多領域、多部門力量,以先進適用農機裝備為載體、高質綠色技術為依托,加快推動農業機械化技術和農機產品研發創新和示范推廣。
——創新驅動,示范。以科技創新、機制創新、政策創新為動力,打造具有國內競爭力的吉林特色農機裝備產業,建設全程機械化武裝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新型農業農村產業,培育具有農業機械化技能的新型職業農民。
——農民主體,市場主導。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尊重農民意愿,激發廣大農民新時代創業創新創造的發展活力。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綜合運用產業、財政、金融等政策,形成合力推動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快速發展的新局面。
(四)發展目標。
到2020年,實現“全國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整體推進示范省”建設目標。農機裝備產業科技創新能力持續提升,主要經濟作物薄弱環節“無機可用”問題基本解決。農機具配置結構進一步優化,農機作業條件加快改善,農機社會化服務領域加快拓展,農機使用效率進一步提升,玉米水稻等主要糧食作物生產實現全程機械化,大宗經濟作物全程機械化生產體系基本建立,設施農業、畜牧養殖、池塘漁業和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取得明顯進展,全程機械化秸稈覆蓋還田保護性耕作制度全面推開,主要農作物種植生態化生產方式基本建立,糧食主產縣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鄉鎮全覆蓋,全省農機總動力超過3500萬千瓦,其中灌排機械動力達到300萬千瓦,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90%以上。
到2025年,農機裝備品類基本齊全,主要農作物生產基本實現全程機械化,農業生產基本實現全面機械化,農機裝備產業邁入高質量發展階段,農業機械化邁入全程全面高質發展時期。特色農機裝備工業持續強勁發展。農機產品質量可靠性達到先進水平,農機產品和技術供給基本滿足需要。農機具配置結構趨于合理,農機作業條件顯著改善,農業機械化與規模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發展,全程機械化秸稈覆蓋還田保護性耕作制度基本形成,全程機械化的生態化種植方式廣泛應用,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基本實現村全覆蓋,覆蓋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的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基本建立,農機使用效率顯著提升,農機總動力穩定在4000萬千瓦左右,其中灌排機械動力達到330萬千瓦,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95%,秸稈覆蓋還田保護性耕作面積達玉米播種面積45%,設施農業、畜牧養殖、池塘漁業和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率總體達到50%左右。
二、主要任務
(一)增強農機裝備有效供給。以生產急需、發展需要、特色需求為牽引,以短板機具、高性能產品、復式作業機械為主攻方向,提高農機裝備集成配套及應用水平,著力解決新技術、新裝備有效供給不足問題,完善農機裝備創新體系,推動發展吉林特色農機裝備產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畜牧局等負責。列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實現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以玉米、水稻、大豆、馬鈴薯、花生等農作物為重點,兼顧其他農作物,全面提高秸稈覆蓋還田保護性耕作、深松整地、免耕播種、精量播種、水稻機械化育(插)秧、機械化收獲和秸稈處理等環節機械化水平,實現耕整地、種植、植保、收獲、烘干、秸稈處理全程機械化。(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等負責)
(三)推進農業生產全面機械化。以需求為重點、問題為導向、適用為主線,著力在薄弱環節、重點部位、關鍵機具和替代用工等方面實現突破,實現機械化在畜牧水產養殖、林果生產、園藝特產、設施農業、農產品初加工等重點產業和丘陵山區全面推進。(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四)加快農機高質綠色發展。優化裝備結構、提升裝備水平、優選技術路線、重塑發展模式,推進農機技術裝備和農業機械化向高質綠色發展轉型升級。全面推廣秸稈覆蓋還田免耕播種耕作制度,加快形成推進耕地質量耕作生態耕作效益“綠色增長”的種植生態化生產方式。(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五)創新農業機械化推進機制。探索形成政府扶持引導、農民主體運行、多元參與合作、技術裝備支撐、農機農藝融合、市場化方式推進的工作機制,創新發展運行有效、統一規范、公開透明、市場化運作的農機區域化服務機制和覆蓋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的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三、重點工作
(一)加快推動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
1.完善農機裝備創新體系。瞄準農業機械化需求,加快推進農機裝備創新,研發適合國情省情、農民需要、先進適用的農業裝備。加強頂層設計與動態評估,建立健全部門協調聯動、覆蓋關聯產業的協同創新機制,增強科研院所原始創新能力,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農機裝備創新體系,研究部署新一代智能農業裝備科研項目,支持產學研推用深度融合,協同開展基礎前沿、關鍵共性技術研究,促進種養加、糧經飼全程全面機械化創新發展。(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等負責)
2.鼓勵農機裝備產業創新發展。建立農機科研、制造、推廣、使用協同創新的推進機制,推進發展需要、先進適用農機裝備研發,持續提升農機科研教學單位和農機裝備制造企業的研發能力及產能水平。支持農機企業與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加快推進先進適用農機裝備產品研發,持續提升創新能力。重點推進農機企業發展免耕
播種機、聯合
收獲機和針對小農生產、丘陵山區作業特點的小型履帶式(輪式)收獲、水田整地機、移栽機以及油莎豆收獲機等適應特色生產的專用農機裝備。推動技術優勢企業瞄準先進標準加快研發精量施肥機免耕播種機、馬鈴薯種植機等先進農機裝備,促進農機裝備領域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3.推動建立特色農機裝備產業體系。支持企業加強農機裝備研發生產,優化資源配置,打造具有競爭力的吉林特色農機裝備生產企業。鼓勵農機制造企業由單機制造為主向成套裝備集成為主轉變,支持中小型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構建以優勢裝備為主線、優勢企業為的特色產業集群,推動秸稈覆蓋免耕播種機、水田埋茬起漿整地機、聯合收獲機、小型履帶式(輪式)收獲機、馬鈴薯種植機等特色裝備產業體系建設。支持農機裝備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加強協同,建立健全現代農機流通體系和售后服務網絡,創新現代農機服務模式。積極開展項目交流與合作。推動先進農機技術及產品“走出去”,鼓勵優勢企業參與對外援助和合作項目,提升化經營能力,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畜牧局等負責)
4.加強農機裝備質量可靠性建設。加強農機產品質量調查,加大對質量不合格產品查處打擊力度,建立質量不合格產品黑名單制度,提升高質量產品市場占有率和有效供給水平。加強農機產品質量監管,強化企業質量主體責任,對重點產品實施行業規范管理。加快農業、智能農機、綠色農機等標準制定,構建現代農機裝備標準體系。加強農機裝備產業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支撐農機裝備產業技術創新。建立健全農機裝備檢驗檢測認證體系,支持建立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提升面向農機裝備零部件和整機的安全性、環境適應性、設備可靠性以及可維修性等試驗測試和鑒定能力。對涉及人身安全的產品依法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大力推動農機裝備產品自愿性認證,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農機產品認證結果。督促農機裝備行業大力開展誠信自律行動和質量提升行動,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質量違法和假冒品牌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開展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專項行動。(省市場監管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二)實現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
1.打贏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整省推進行動。按照全省30個糧食主產縣整縣推進、非糧食主產縣重點產糧鄉鎮整體跟進方式,以水稻、玉米等農作物為重點,加快補齊玉米機收、水稻機插秧、機械化植保、烘干和秸稈處理等全程機械化短板,實現耕整地、種植、植保、收獲、烘干、秸稈處理全程機械化。到2020年底,玉米、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93%以上,植保機械化能力達到60%以上,機械化烘干處理能力達到60%以上,秸稈機械化處理水平達到80%以上,全省30個糧食主產縣實現《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整體推進行動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6〕65號)確定目標,全省按時完成“全國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整體推進示范省”建設任務。(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負責)
2.整省推進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圍繞突破薄弱環節,突出工作重點,采取典型引路、由點及面、全面推進方式,在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實現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根據東、中、西部不同區域的地理生態、優勢作物、生產規模、機械化條件等因素,優選適宜的技術路線和農機裝備,推動農業機械化技術集成,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主要農作物全程機械化解決方案,加快推動主要農作物生產實現全程機械化。(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負責)
(三)加快推進農業生產全面機械化。
1.推動機械化向農業生產全域拓展。以推進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為先導,將農業機械化向雜糧雜豆等農作物全面延伸,向“六大產業”全面拓展,提升“六大產業”機械化水平。緊密結合現代農業產業園、科技園、創業園建設,創建一批整體推進的機械化示范點、示范區(場)。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整建制實現農業生產全面機械化,推動農業機械化在農業農村各業發展。(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2.補齊全面機械化發展短板。按照政策配套、裝備成熟、技術可行、產業急需的原則,首先在重要環節、重點部位、關鍵裝備、關鍵技術上實現突破。糧食生產重點加快秸稈覆蓋免耕播種、高速精量播深調控播種、精量植保、高性能收獲、節能深松、產地烘干與耕種收環節機械化集成配套;畜牧業重點發展青飼料收獲、畜禽養殖、畜產品采集、畜禽糞污和病死畜禽處理機械化;水產養殖業重點發展養殖水質調控、投喂和管控系統機械化;林果業重點發展種植管理、產品采摘、清洗分級、包裝和保鮮儲藏機械化;設施園藝重點發展溫室育苗、秧苗移栽、田園管理、棚室管理和產品收獲機械化;特產業重點在勞動替代、重要部位和關鍵技術上發展機械化;農產品初加工重點發展優勢農產品高品質節能干燥、高通量清選、檢測分級及包裝等關鍵技術機械化。(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3.建立全面機械化發展模式。根據作物種類、產區優勢、種植模式及機械化特點,按照裝備適用、技術成熟、生產適宜和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的原則,分區域分作物科學確立模式和優化技術方案,形成機械化技術路徑、技術模式、配套機具、操作規程及推廣方式,實現農機作業、作物品種、栽培模式相互適應、深度融合,形成適宜區域發展的機械化技術路線和發展模式,推動農業機械化全面發展。(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畜牧局負責)
(四)大力推廣先進適用農機裝備與機械化技術。
1.構建協同機械化生產體系。發揮科研、教學、推廣和生產經營單位優勢,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家庭農場、農機合作社、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機企業積極性,創新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方式,建立政產學研推用一體化的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制,形成技術推廣體系支撐,全面提升農業機械化技術供給能力和供給效率。支持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科技創新聯盟、協同創新中心等平臺建設,充分發揮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區、返鄉創業園的科技支撐作用,提高農業機械化科技創新能力。加強產學研推用聯合攻關,建立“農業工程+農藝栽培+信息技術”協同創新平臺,推動品種栽培裝備等多學科、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協同聯動,加快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集成與示范。(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2.建立協同宜機化生產制度。以適宜機械化為方向,強化農機農藝協調合作、深度融合、集成推廣的生產體系和推進機制。加快選育、推廣適于機械化作業、輕簡化栽培的品種。將適應機械化作為農作物品種審定、耕作制度變革、產后加工工藝改進、農田基本建設等工作的重要目標,促使良種、良法、良地、良機配套,為全程機械化作業、規模化生產創造條件。(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3.加強新機具新技術示范推廣。圍繞農業結構調整,加快畜牧、水產、果菜、特產、牧草、種業、設施農業和農產品初加工等產業的農機裝備和技術發展,加強薄弱環節農業機械化技術創新研究和農機裝備研發推廣應用,攻克制約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綠色發展技術難題。穩定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購買國內外農機產品一視同仁,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加大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力度,支持大馬力、高性能和特色、復式農機新裝備示范推廣。積極推進農機報廢更新,加快淘汰老舊農機裝備,促進新機具新技術推廣應用。積極發展農用航空,規范和促進植保無人機推廣應用。鼓勵金融機構針對權屬清晰的大型農機裝備開展抵押貸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對購買大型農機裝備貸款進行貼息。(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畜牧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民航吉林監管局等負責)
4.提高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能力。強化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構能力建設,加大新技術試驗驗證力度,大力提升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水平,對其示范推廣新裝備新技術給予財政保障。推行政府購買服務,鼓勵農機科研推廣人員與農機生產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技術合作,支持農機制造企業、科研教學單位、農機服務組織等廣泛參與技術推廣。開展高質量農機產品作業演示和使用推廣活動,加快高質量、高性能、益農機推應用,縮減農機推廣應用周期。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田間日”等體驗式、參與式推廣新方式,切實提升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效果。建設根植鄉土的農業機械化職業農民科技隊伍。提高農機公益性試驗鑒定能力,加快新型農機產品檢測鑒定,充分發揮農機試驗鑒定的評價推廣作用。(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五)大力推進全程機械化示范區建設。
1.全面推進全程機械化示范區建設。按照“一鄉一個”發展布局,在全省30個糧食主產縣推動創建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區(場),示范區面積不少于200公頃。鼓勵支持糧食生產功能區、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整村整鄉整縣創建示范區。推進畜禽水產養殖、園藝特產、設施農業、林果管理等產業創建農業機械化示范區(場),打造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機械化發展樣板。鼓勵丘陵山區通過創建示范區,探索形成適宜機械化發展模式和技術路線,加快推進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發展。鼓勵農機裝備優勢企業參與示范區建設,推廣先進機械裝備和農業機械化技術。鼓勵教學科研院所、農機企業和農業經濟組織領辦創辦示范區,加強新裝備新技術新模式供給,共同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2.實施項目帶動建設示范區。建立項目首要投放機制,結合實際推動一批建設項目在示范區集成應用。將農業機械化建設項目向示范區組裝安排,開展全程機械化生產示范;將綠色植保、測土配方施肥、耕地質量提升、輕簡化種植、新品種推廣等項目向示范區組裝安排,開展農機農藝融合技術示范;將保護性耕作、土壤質量保護等建設項目向示范區組裝安排,開展高質綠色農業技術示范;將土地整理和高標準農田、農業開發、農田水利等建設項目向示范區組裝安排,開展宜機化標準農田建設示范;將農業信息化、智能化、市場開發等建設項目向示范區組裝安排,開展“信息化+農機化”生產經營示范;將休閑農業等建設項目向示范區組裝安排,開展綠色休閑農機農事體驗田建設;推動農機、農藝、工程等多學科和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聯合聯動,實現協同協作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六)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綠色生產。
1.推廣綠色農機裝備和機械化技術。大力支持綠色機械裝備和技術示范推廣,推動綠色機械裝備廣泛應用、綠色機械化技術縱深推廣、綠色機械化適用產業全面覆蓋。加快推廣秸稈覆蓋免耕播種、高速精量播種、播深調控、育秧播種、健壯苗識別、插秧、智能化監控和基于路徑規劃、病蟲草害快速識別及變量噴霧控制等農機裝備和機械化技術。增強秸稈覆蓋免耕播種、秸稈離田還田、塑料農膜田間處理、畜禽糞污和病死畜禽處理等機械裝備有效供給。推廣農機深松整地、減免耕技術,提高綠色耕作技術推廣水平。(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2.推廣秸稈覆蓋還田保護性耕作。全面推廣秸稈覆蓋還田免耕播種機械化技術,加快形成推進耕地質量、耕作生態、耕作效益“綠色增長”的種植生態化生產方式。旱田生產,總結推廣玉米種植、玉米大豆輪作等多種作物多種耕作方式的秸稈覆蓋還田免耕播種作業模式、技術路線、技術規范,提高技術適用能力和推廣水平。水田生產,總結推廣水稻秸稈根茬還田埋茬起漿耕作技術模式,推廣水稻秸稈還田保護性生產。積極探索水稻機械化直播種植技術,推進水稻生產向輕簡、節本、增效方向發展。到2025年,力爭全省秸稈覆蓋還田保護性耕作面積達玉米播種面積45%左右,水田秸稈覆蓋還田取得成效。(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負責)
3.創新農業機械化綠色生產扶持機制。通過政策引導及資金扶持,鼓勵引導廣大農民應用機械化綠色生產技術,鼓勵支持多元力量參與機械化綠色技術推廣,鼓勵各地創新財政投入和使用機制,大力推進機械化綠色生產。對促進農業綠色發展的農機服務,積極推進按規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省財政利用中央和省級相關資金對實施秸稈覆蓋還田保護性耕作作業及其檢查驗收、技術指導、宣傳培訓、效果監測、建檔立案等給予補助。鼓勵各地推廣使用先進適用的綠色機具,將綠色機具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鼓勵支持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型農業經營組織承擔作業任務,發揮其骨干作用。鼓勵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機械化綠色技術推廣應用。(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七)加快推進農業機械信息化發展。
1.推進農機裝備智能化產業發展。積極開展個性化定制、網絡營銷、在線支持服務等新型商業模式。積極培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農機裝備生產企業,建立健全現代農機流通體系和售后服務網絡,創新現代農機服務模式。緊密結合農業產業發展需求,推動農機企業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加強遠程運維服務。利用國家、省首臺(套)政策,鼓勵具有國內水平的先進農機技術及產品推廣應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農業農村廳等負責)
2.推動智慧農業示范應用。推進農業機械化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智慧化武裝農業機械化。促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和智能控制、衛星遙感、北斗導航、手機APP終端等信息化技術在農機裝備和農業機械化作業等方面推廣應用。編制農機裝備技術路線圖,引導智能農機裝備加快發展。支持優勢企業對接全程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重點用戶,形成研發生產與推廣應用相互促進機制,實現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轉型。開展大田作物耕作、智慧養殖、園藝作物智能化生產等數字農業示范基地建設,推進智能農機與智慧農業、云農場建設等融合發展。推進“互聯網+農機作業”,加快推廣應用農機作業監測、遠程調度、維修診斷等信息化服務平臺,實現數據信息互聯共享,提高農機作業質量與效率。(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省國資委等負責)
3.引導智能農機裝備發展。加強“信息化農機”“數字化農機”“智慧化農機”建設,提高農機產品的信息感知、智能決策和作業能力。推動位姿傳感、導航程控、智能顯控技術在大型拖拉機、聯合收獲機、水稻插秧機、免耕播種機、深松機等重點機具裝備的應用,滿足農機自動駕駛導航與控制生產需求。推廣播種、施肥、噴藥等關鍵部件智能化裝備應用,提高作業、分析管理和智能決策的能力。推動遠程智能作業機械裝備推廣應用,解決特殊環境、特定條件機械化應用問題。推動集身份識別、導航定位、工況監測、產量監測于一體的農機作業監測終端,推進農機遠程精細監測與在線管理。支持鼓勵互聯網、信息智能、農機制造企業和農業等建設農機裝備智能化生產示范園區。(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等負責)
(八)加快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
1.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培育壯大農機大戶、農機專業戶以及農機合作社、農機作業公司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支持農機服務組織開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鼓勵社會工商資本和農業企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組織,發揮資本、技術、裝備等優勢,依法領辦創辦農業機械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從事農機作業服務。落實農機服務金融支持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新型農機服務組織和農機企業的信貸投放,靈活開發各類信貸產品和提供個性化融資方案;在合規審慎的前提下,按規定程序開展面向家庭農場、農機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機融資租賃業務和信貸擔保服務。鼓勵發展農機保險。允許租賃農機等設備的實際使用人按規定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農業機械耕作服務按規定適用增值稅免征政策。(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畜牧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省稅務局、吉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負責)
2.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機裝備建設。按照政策引導、自愿建設、資金扶持和“民辦、民管、民受益”以及“區域布局、梯次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按照“一鄉一農機化強社”和“一村一農機化主體”的發展布局,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程機械化農機裝備建設。鼓勵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揮優勢作用,引導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立實行現代企業制度管理的農業機械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3.推進農機服務機制創新。鼓勵農機服務主體通過跨區作業、訂單作業、農業生產托管、代耕代種、聯耕聯種和土地流轉等多種形式,對實施全程機械化的薄弱點、薄弱環節、薄弱區域提供便捷的農機作業服務,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切實提升農業機械化實施程度。推動農機服務業態創新,發揮“一鄉一農機化強社”和“一村一農機化主體”的骨干作用,建設一批“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促進多元化融合發展,構成區域性服務網絡和保障體系,為周邊農戶提供全程機械作業、農資統購、技術培訓、信息咨詢、農產品銷售對接等“一站式”綜合服務。鼓勵農機服務主體與家庭農場、種植大戶、普通農戶及農業企業組建農業生產聯合體,實現機具共享、互利共贏,推進農機作業服務向市場化、專業化、規模化、產業化方向發展。支持農機服務主體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規劃建設集中育秧、農機具存放以及農產品產地儲藏、烘干、分等分級等設施和區域農機維修中心。繼續落實有關規定,免收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和插秧機車輛的通行費。(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九)加快改善農機作業基礎條件。
1.大力提高農機作業便利程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等方面制度、標準、規范和實施細則的制修訂,進一步明確田間道路、田塊長度寬度與平整度等“宜機化”要求,加強建設監理和驗收評價。統籌中央和地方各類相關資金及社會資本積極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推動農田地塊小并大、短并長、陡變平、彎變直和互聯互通,切實改善農機通行和作業條件,提高農機適應性。重點支持丘陵山區開展農田“宜機化”改造,擴展大中型農機運用空間,加快補齊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基礎條件薄弱的短板。(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廳等負責)
2.改善農機作業配套設施條件。落實設施農用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用地、農業生產用電等相關政策,支持農機合作社等農機服務組織生產條件建設。加強縣級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農機具存放和維修、農作物育秧育苗以及農產品產地烘干和初加工等農機作業服務配套設施。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優先安排農機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地,并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將曬場、烘干、機具庫棚等配套設施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推動解決農機“住房難”等問題。推進建設區域農機安全應急救援中心,提高農機安全監理執法、快速救援、機具搶修和跨區作業實時監測調度等能力。(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等負責)
(十)切實加強農機人才培養。
1.健全新型農業工程人才培養體系。加強農業工程學科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高校積極設置相關專業,培養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農業機械化人才。支持高等院校招收農業工程類專業學生,擴大碩士、博士研究生培養規模。加大農林人才、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對農機人才的支持力度,引導相關高校面向農業機械化、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開展新工科研究與實踐,構建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實施體系。推動實施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優勢農機企業與學校共建共享工程創新基地、實踐基地、實訓基地。發揮好現代農業裝備職業教育集團作用。鼓勵農機人才交流合作,支持農機專業人才出國留學、聯合培養,積極引進農機裝備人才。(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2.加強農機實用型人才培養。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加強對農業機械化職業農民隊伍建設,加大對農機大戶、農機合作社帶頭人的扶持力度。大力遴選和培養農機生產及使用一線“土專家”,培育一批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新型職業農機手、經營者和合作社帶頭人,弘揚工匠精神,打造一批從事農業機械化生產的工匠型鄉土職業農民,充分發揮基層實用人才在推動技術進步和機械化生產中的重要作用。通過購買服務、項目支持等方式,支持農機生產企業、農機合作社培養農機操作、維修等實用技能型人才。加強基層農機推廣人員崗位技能培養和知識更新,鼓勵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科技人員等返鄉下鄉創辦領辦新型農機服務組織,打造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政策水平高、服務能力強、科技素養好、開拓能力強的一線農機人才隊伍。充分發揮各級農技、農機推廣機構和生產企業、科研院校、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參與決策咨詢、技術指導、培訓交流等各項工作,解決農業機械化發展重大技術問題。(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等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實施機制。建立省級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制,由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牽頭協調推進全省農業機械化發展,統籌協調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發展工作,認真梳理和解決突出問題,審議有關政策、重大工程專項和重點工作安排,加強戰略謀劃和工作指導,破除發展中的障礙。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各市(州)、縣(市、區)也要相應建立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制。(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負責)
(二)強化各地政府責任。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認真研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對農機裝備的需求,充分認識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性、緊迫性,將其作為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議事日程,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意見。要建立政府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抓,相關部門各盡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組織領導體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發展目標,落實工作任務,構建上下聯動、多方協作、合力推進的工作責任機制。各級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調推進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完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等政府目標考核中的農業機械化內容,建立協同推進機制,落實部門責任,加強基層農機管理隊伍建設,切實保障工作經費,為開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促進政府與市場良性互動。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從根本上依靠市場力量和農民的創造性,及時發現和總結推廣典型做法,因地制宜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更好地發揮政府在推進農業機械化中的引導作用,重點在公共服務等方面提供支持,為市場創造更多發展空間。深入推進農機裝備產業和農業機械化管理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加強規劃政策引導,優化鑒定推廣服務,保障農機安全生產,切實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訓等方面的作用,服務引導行業轉型升級。(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負責)
(四)加強政策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把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擺到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力度。按規定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深耕深松、機播機收等生產服務給予補助,大力推進產前產中產后全程機械化。實施“敞開普惠”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強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余缺動態調劑,對各地連續兩年未用完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省財政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按照國家和省關于盤活存量資金有關規定處理。省級統籌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機裝備建設,補助用于農機裝備建設和機具庫棚建設,推動農機裝備升級換代和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要加強對農業機械化示范區建設支持,將有關項目資金向示范區重點傾斜安排。鼓勵各地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對破解制約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薄弱環節、薄弱部位和重點技術、重點裝備的推廣應用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各地研究實行農機保險補貼制度,將農機保險納入農業政策性保險范疇。要落實有關農業機械化發展的稅費減免措施,強化對農機戶、農機服務組織的金融支持和信貸服務,積極探索發展農機金融租賃服務。進一步加強農機試驗鑒定、技術推廣、安全監理、質量監督、教育培訓、信息宣傳等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能力建設,確保推進行動順利實施。(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畜牧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省稅務局、吉林銀保監局等負責)
(五)強化績效考核和宣傳引導。各地要根據全省發展目標任務和階段工作要求,建立績效評價考核制度,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建立激勵機制。加強輿論引導,推介典型經驗,宣傳表彰先進,努力營造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良好氛圍。(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負責)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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