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監管快訊】 此前,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按照《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開展2019年農藥監督抽查的通知》(渝農發〔2019〕101號)要求,開展了2019年農藥監督抽查,并于12月26日對抽查結果進行了通報:
一、抽查情況
全年完成抽檢222個農藥產品樣品,涉及本市和山東、河北、陜西、廣東、四川、安徽等省(自治區)的農藥生產企業和萬州、璧山、永川、豐都、南川等區縣農藥經營單位。采取例行抽查、重點抽查、專項抽查方式抽取農藥產品樣品,完成例行抽查產品樣品149個,其中農藥市場產品樣品127個,本市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產品樣品22個;重點抽查產品樣品29個,為敵草快水劑和生物農藥,重點檢查是否添加百草枯成分和未經登記農藥成分;專項抽查產品樣品44個,為蔬菜、果樹和水稻用藥。
二、抽查結果
完成抽檢的222個農藥產品樣品中,合格樣品192個,合格率86.49%;不合格樣品30個,不合格率13.51%。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未檢出標稱有效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及添加未經登記的有效成分。
三、有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農藥管理。各區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對轄區內的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農藥監督檢查,建立嚴格的質量追溯機制。
(二)進一步核查不合格產品。對此次抽檢不合格農藥產品經營者,各有關區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將此次監督抽查結果及時告知轄區內農藥經營者,認真核查不合格產品。存在問題的產品要立即停止銷售,根據銷售檔案記錄要求經營者收回已出售的不合格產品。對于銷售不合格農藥產品達到一定金額或者銷售不合格農藥產品致使農業生產遭受一定損失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保障生產安全,維護農民利益。要切實做好關鍵農時、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的農藥監督抽查工作,打擊假冒偽劣農藥,防止假冒偽劣農藥產品流入市場給農業生產造成損失,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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