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機網 編輯視角】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日,目的是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在國內,3·15晚會每年都會如期而至,從開播以來,曝光了無數騙局、陷阱、黑幕和假冒偽劣產品。
對于各行各業來說,3·15不異于一場商業大考,牽動眾商家的神經。此前,農業農村部等七部門聯合召開了2019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2019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迅速行動,對制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而在農機行業,經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同意,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聯合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也將組織開展全國“農機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旨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助推農機轉型升級”。
在這個特殊的日子里,筆者不禁想起2018年曾引發業內廣泛討論的安徽省上潁縣王崗鎮二手農機翻新造假出售案。
案情回顧:農機翻新黑色產業鏈曝光
2018年8月,潁上縣王崗鎮翻新農機案經《經濟信息聯播》曝光。從收購舊農機,到農機翻新、修改臺時,再到辦理假手續、假證件,甚至是包括售后的維修,形成一條完整的黑色產業鏈。
8月24日上午,由安徽省潁上縣公安、市場監管、農機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對王崗鎮二手農機交易大市場進行了全面徹底的排查,對非法拼裝銷售的農機進行查封;對未來得及完全翻新改裝農機進行查扣,并請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它進行鑒定;對農機翻新、偽造牌照的5名涉案人員進行了刑事拘留;下一步,潁上縣將規范農機市場秩序,把所有不合格農機全部進行集中銷毀。
后續報道: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受審
據安徽網報道,1月25日下午,此案在潁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潁上縣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指控金某等六名被告人。
潁上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8年3月至8月,被告人金某、唐某分別伙同陳某、王某、蘇某和江某等人對收購的廢舊、殘缺久保田牌和沃得牌
收割機通過焊接、噴漆,換新外殼,貼新商標,更改銘牌和大梁號以及使用殘次、廢舊零配件組合、拼裝等方式進行翻新后以次充好予以出售。其中,陳某負責更改收割機的銘牌和大梁號,王某、蘇某負責調減收割機的作業時間,江某負責偽造收割機的行駛證、跨區作業證及牌照,金某、唐某二人分別負責翻新后的整機銷售。六名被告人共同犯罪中對各自應負責的銷售金額分別為13萬元到34萬元不等。
檢察機關認為,六被告人在生產、銷售農機產品的過程中,以次充好,銷售金額均在五萬元以上,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量刑在兩年至七年或兩年以下。
消費維權:購買二手農機時警惕“翻新機”
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農業機械維修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維修質量安全技術規范和維修質量保證期的規定,確保維修質量。從事農業機械維修不得使用不符合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標準的零配件;不得拼裝、改裝農業機械整機。
然而,面對誘人的經濟利益,總是會有許多人鋌而走險,翻新后的農機便是這種情況下的產物。事實上,仍有不少人在購買二手農機時會上當,高價購買來的農機后卻只是一堆破銅爛鐵。筆者在此提醒廣大用戶:在購買二手農機的時候還是要心存警惕,不要抱著貪圖便宜的心態,要通過合法渠道購買才能對自身權益進行保障。
問題思考:報廢農機該何去何從?
各地對于規范現代農機合作社農機裝備報廢管理工作都有相關規定,以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發布的《黑龍江省現代農機合作社農機裝備報廢暫行辦法》為例,明確規定了“農機裝備具備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應當報廢:農機裝備技術狀態惡化,存在安全隱患,經調整、維修后仍不符合農業機械安全相關標準,影響安全使用的;國家明令淘汰的。”
對于應當報廢的農機顯然是不適合再使用乃至是在市場流通的,這不僅僅是對個人的人身安全負責,也是對市場秩序和整個農機行業負責。
對于報廢農機,國家鼓勵農機結構優化,這時候就可以申請領取農機報廢補貼了。由農戶主動申請,聯系當地縣農業局農機管理部門,將報廢的農機送到*的回收點,回收點會開一個《報廢農業機械回收證明》,與此同時填寫《農業機械報廢補貼申請表》,連同個人身份證向當地農機主管部門提出換購新機申請。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制定既幫助農民減輕了購買大型農機的經濟壓力,也更加節能環保,報廢農機不必再閑置或者是當廢鐵處置了。
部分資料來源:安徽網、黑龍江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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